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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锦石乡严把党员入口 “三关”

发布者:xuwenping     作者: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发布时间:2015-01-23 09:05:31

  为防止在发展党员工作上出现急于求成、降低标准以及把关不严等问题,锦石乡在今年的党员发展工作中,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格了发展党员程序,保证了党员队伍素质。

 

  一是发展对象素质关。今年我乡的发展党员工作偏向与农村基层和两新组织,打破往年的分指标、定数量的惯例,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基础上“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各级党支部在考察发展对象时,把入党动机纯不纯、政治觉悟高不高、道德品质好不好、群众基础实不实作为是否符合标准的主要依据,对于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培养考察期限不足一年的、没有经过入党前培训和培训考试不及格的、多数党员和群众不同意的坚决不予发展。

 

  二是发展党员程序关。严格按照“党支部—党委—县委组织部”的三级审查机制和“2233制”,严格落实各项审核程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注重“三个环节”。初审环节由党支部负责,未经党支部初审环节的,上级党委不予审批。复审环节由相关党委负责,按照"六不发展"的标准进行复审,发展对象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都不予审批。终审环节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经各党委复审的入党材料进行终审。经县委组织部终审后,对存在材料不齐、程序不规范、未公示等方面问题的入党手续,一律不批。符合党员条件但入党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程序不规范的,退回补充完善后再审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取消其当年资格。

 

  三是违规违纪行为纠察关。乡党委在审批程序结束后,要求村级党组织公示结果,并接受群众举报。凡是发现在发展党员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乡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肃查处纠正。对于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于玩忽职守、拿原则当交易、视党性为儿戏导致发展党员工作“走样”、“变形”的具体责任人以及分管负责同志坚决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严把党员入口“三关”,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既把那些立场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群众基础好的人及时吸收到党内来,还把那些动机不纯、有不良行为、群众不认可的人隔离在党组织之外,杜绝“带病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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