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至9月29日,在湘潭市召开党代会期间,省委将派驻现场督导组来潭,对市级党委换届选举风气进行督导。督导工作中,将采取受理举报、个别访谈、明察暗访等方法,深入了解党代会期间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和换届选举风气情况。
督导组在湘潭工作期间,欢迎干部群众向督导组或直接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反映涉及违反中央“九严禁”等换届纪律的问题。
督导组工作和受理举报电话: 18674353210
(自9月26日至9月29日开通)
省纪委受理举报电话:12388
省纪委受理举报网站:www.hn12388.gov.cn
省委组织部受理举报电话:12380
省委组织部受理举报网站:www.hn12380.gov.cn
附:
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委“约法三章”“三个一律”
“约法三章”: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哪个地方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地方党委书记的责任;哪个部门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部门一把手的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这个环节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个一律”:要把铁的纪律贯穿今年全省四级换届的全过程,发现问题一律快查严办,一律通报曝光,一律上追一级。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严肃会议纪律“十严禁”
所有党员代表都必须严格遵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和审议报告;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换届工作“九严禁”,省委“约法三章、三个一律”换届纪律的规定。
一、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非议组织有关人事政策和决定。
二、严禁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小圈子聚会,参与或串联非组织活动,严禁借用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和参与各种宴请及饭局。
三、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或散布谣言、诬告陷害或者诽谤他人,影响和干扰换届正常秩序。
四、严禁拉票贿选,不得通过宴请、打电话、发信息、发微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不得违规散发宣传资料。
五、严禁泄露组织机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议论尚未公开的会议内容。
六、严禁会议期间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外出办私事,把外人带入代表驻地,留非会议人员住宿和就餐。
七、严禁代表未经请假离开驻地。
八、严禁到驻地之外的各类饭店、酒店、会馆、私人会所、俱乐部等场所组织或参与消费活动。
九、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禁向代表发放和馈赠各种礼品、礼金、纪念品及土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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