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专题研讨班会场。
湘潭举办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专题研讨班
陈三新:举全市之力开创法治湘潭建设新局面
3月12日至13日,湘潭举办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专题研讨班。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三新作专题辅导报告,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和省委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的进程中,真正做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这次专题研讨班也是市委学习中心组2015年的第一次集中学习。
12日整天,全体学员自学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定》的说明及中共湘潭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就“如何从‘四个全面’进行战略布局”、“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领导干部怎样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领导干部学法训法考法如何加强”、“如何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与绩效考核制度”6个题目进行了深入思考。
13日上午,陈三新作了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会由湘潭市委副书记、市长胡伟林主持。湘潭市领导周放良、李江南、严华、廖国锋、张建平、谈文胜、蒋锋、杨广、陈忠红、孔雪兴、颜集成、潘爱民、成建云、彭子玉、苏健全、吴小月、杨真平、戴德清、曾建平、傅军、李光泉、肖克和、谭岳、王勋爵等出席。
陈三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这 “四个全面”作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总体战略,是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繁荣发展的根本遵循和根本指针,构成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总蓝图、总纲领、总抓手。要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增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陈三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的实践中勇于担当、作出表率,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具体做到:
尊法重法,树牢法治信仰。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将宪法法律作为最高的行为戒尺,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信仰,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真正把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决不允许任何人、任何行为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
知法懂法,养成法治思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本领恐慌,带头伏下身子、静下心来,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对法律赋予了自己什么样的权利,规定了什么样的义务,自己能干什么,要干什么,什么可以干,什么不能干,做到清清楚楚,牢记于心,养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要切实担负起法治湘潭建设的重要职责,带头宣讲宪法法律,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文化,引领和带动全民学法知法懂法蔚然成风。
奉法守法,模范遵纪守法。要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说话办事要先考虑是不是合法,做到时刻模范遵纪守法。
用法执法,严格依法办事。要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把依法决策作为履职尽责的习惯和常态,确保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强化法治在维护群众权益、调处利益关系中的权威地位。
陈三新强调,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突出重点、持续推进。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的实施方案》,是我市贯彻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结合湘潭实际制定的依法治市总蓝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将蓝图变成现实。
就如何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和建设法治社会,陈三新进行了阐述并提出要求。他说,建设法治湘潭,首要任务就是把湘潭各级政府建设成法治政府。
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市县全面推行“1+3”清单制度及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真正做到彻底放、不截留,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真正做到接得住、管得好;完成好政府机构改革,按照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制定《湘潭市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减少决策失误,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推进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解与制衡,防止权力滥用;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严格落实《湘潭市行政问责办法》,实行更严格的行政问责。
关于建设法治经济的问题,陈三新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设法治经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必须以法治规范市场行为,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必须在法律规范内运行。
关于建设法治社会的问题,陈三新指出,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必然是:全社会法治意识全面确立,执法司法得到全社会认同,各层面、各领域实现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陈三新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必须坚持党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必须坚持党带头守法。
陈三新最后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湘潭,意义重大、功在千秋,一定要举全市之力,努力开创法治湘潭建设新局面,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听取辅导报告后,全体学员又分为7个小组进行了联系实际的讨论,市领导严华、廖国锋、张建平、谈文胜、蒋锋、杨广、陈忠红分别下组进行指导。
下午,7位学员代表在大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汇报了学习收获。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严华主持。
胡伟林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之以恒地进行下去。
胡伟林强调,要把法治作为从政履职的价值追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要全面构建依法办事的制度体系,有效推进法治湘潭建设;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全面法治成为经济建设的新推手;要着力于法治能力的培养,造就一支懂法的队伍,促进法治的落实;要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使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上真正做到“向我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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