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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

发布者:xuwenping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30 17:41:13

  2014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9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部署全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今年1月4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湘潭市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试行办法》,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即将于近期出台。市国资委分管负责人表示:根据即将出台的文件精神,我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将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采取保底限高的方式,即保底为基本年薪,限高根据不同企业类型,采取不同限高标准。


  对此,市属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对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问题进行了热议:


  湘潭城乡建设集团某负责人表示:要进一步提升社会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如果比照体制内企业干部职工的待遇水平就很难留住人才。因为社会化招聘人员相关保障不健全,加之其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经验,同等情况下同等待遇,根本留不住人才。特别是要加大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力度,提升薪酬水平,只要是能取得好业绩,甚至可以高于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的薪酬水平。


  湘潭产业投资集团某中层管理人员表示:按照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增加了任期激励收入。但是,实际操作中,可能有些专业人才或者特殊贡献也应该给予奖金奖励,希望能够在三部分之外增加特殊性奖励,如专业补助、单项贡献奖励等。


  湘潭电化集团某员工表示:希望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可以考虑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允许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适当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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